2025年8月24日,本局接群众举报线索,对车牌为豫ND3210豫NNL41挂箱式冷藏车所拉货物现场检查。检查发现该批货物涉嫌违法:1:冷冻牛副769件、2:冷冻牛副50件。上述查获的冷冻肉制品现场无货主,承运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,不能提供货主、收货人等相关权利人信息,上述货物我局依法予以扣押。
现请以上被扣押货物的货主、托运人和收货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进行认领,并配合调查处理。因该批货物不宜长期保存,为保障食品安全,依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及《罚没财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本公告认领期限届满后,若无人认领,本局将对上述货物按照无主货物依法进行处置,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。
联系地址:延津县东大街92号
联系电话: 0373-7698315 7699315
特此公告
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9月1日